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内,按成绩优先原则,以填报专业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未进行录取签字确认和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2、三校生按照填报的第一个志愿专业进行测试。学校会根据各个专业的报考人数的多少,在招生大类之间作出适当调整。
3、特有民族班按民族划分录取指标 (各州市民族指标详见我校官网)。如本地生源不足,计划可调整到其他地区并尽可能按民族指标完成招生计划;如本民族生源不足,可按分数排序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二、录取公示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行公示。
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单招院校于2019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考生志愿确认结束后,学校按计划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4月10日省招考院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对预录取名单最后进行公示。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各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于2019年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四、新生入学及待遇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录取院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录取院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3、新生入学后三周,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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