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院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录取程序:
拟录取考生名单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和学院网站(www.bannazy.cn)分别进行公示,对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中:2019年3月21日前,学院公布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同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2019年3月25日前拟录名单在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后,学院不再受理考生放弃或确认申请。
拟录取考生应于2019年3月27日—3月29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未参加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单招录取。经过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于2019年4月2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和学院网站进行单招预录名单公示。
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单招院校于2017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应于2019年3月27日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并于3月27日至3月29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放弃参加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确认,放弃参加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
3、考生志愿确认结束后,学院按计划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于4月2日由省招考院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对预录取名单最后进行公示。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于 2019年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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